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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纠纷律师轻奢新体验|选广东婚姻纠纷律师到立友律所交易
发布时间:2017-11-22 10:13:53点击:41评论:0字体:T|T
1.广东立友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商务服务、法律服务领域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力量、严谨的生产管理经验以及“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经营理念,成功地开发出一系列拥有各项专利的高质量产品,比如深圳股权转让纠纷律师、广东婚姻纠纷律师等。 2.广东立友律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广东项目纠纷律师服务口碑好、售后服务好,一流的广东项目纠纷律师、广东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标准、哪里的广东债务纠纷律师等商务服务,多年来,立友律所始终凭借良好的人脉关系、有效的资源整合、优质的服务态度,为众多的客户提供一站式广东婚姻纠纷律师产品及服务。立友律所拥有一支专业技术队伍,多年从事相关商务服务,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同时,立友律所也非常注重人才的培养,通过机制和提供培训机会,形成适合人才成长的环境。 延伸拓展 产品详情: 由于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本身和现实状况,导致工程款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很是常见。特别是拖欠工程款、损害民工权益的现象更是屡禁不止。那么,我国法律对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本文整理了法律条文与内容,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拖欠工程款派生的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而且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往往因为工程转包或不规范分包使问题更加复杂。在立法层面,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合同载体劳务合同,甚至在目前建设工程法律框架中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有所涉及。对于农民工的拖欠工资问题,司法解释第29条对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特别的保护性规定:“违法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已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并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实际施工人以分包人、转包人和发包人为共同被告起诉的,请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司法解释作出这样的规定,可以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寻找到依据。该法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本人认为司法解释对解决农民工工资作这样的规定有法律依据。此外,针对实践中与农民工工资直接相关的劳务合同,司法解释第7条还规定:“当事人主张总承包人、分包人与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劳务作业承包人签订的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性质为转包合同;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这一条司法解释的相应规定,事实上确认了劳务合同的合法性。至于劳务合同与转包合同的区别,主要视这两种合同指向的标的。劳务合同仅涉及人工费,不涉及分包工程;转包合同不仅涉及劳务,更主要的是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包的工程。从技术层面分析,劳务合同只计算人工报酬,一概只包人工;而转包合同计算的是分包工程的价款,是包工又包料的承包形式。 3.立友律所坚持与时俱进,倡导以服务为本,以诚信为本,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深圳合伙协议纠纷律师、广东工程纠纷律师x231f9fn、广东借款纠纷律师服务。欢迎来电垂询:0755-25606437,或访问公司:www.liyou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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